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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2008年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原四川师范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是由四川师范大学申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4]21号)成立的按新机制、新模式办学的独立学院,属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本科院校。
申办方-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重点大学。历经60 年的建设,四川师范大学已发展成为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硕士、博士授权单位。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位于成都市府河源头的郫县团结镇,校园占地近800亩,在校学生9100余人,交通方便,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是莘莘学子求学的好地方。学院专业建设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现具有十二个本科专业和十三个专科专业,涵盖工、经、管、文等学科领域,系综合型本科院校。学院注重以学生为本,提供高效、优质的教育管理服务,拥有一支以教授、副教授为主体,优秀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教师队伍,同时还聘请国内外IT、电子信息工程高级技术人员、艺术领域有较高艺术造诣的教师和外教从事教学工作。教师治学严谨,科学施教,爱岗敬业,深受学生欢迎。拥有三十多万册藏书的大型图书馆与雄伟、壮观的综合型室内体育馆交相辉映,矗立于学院大门两侧,为学生提供了读书学习、健身强体的最佳场所。学院围绕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从增强学生动手能力着手,继续加大实验室建设,现已建成计算机软件实验室、通讯仿真实验室、光纤通讯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程控交换实验室、信号与信息处理实验室、自动化实验室等28个实验室,学院还建立了动画制作中心等多个教学实践中心,满足了各课程实验教学的需要,尤其使我院学生实践操作的动手能力得到了充分提高。
学院不断鼓励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努力拼搏,立志成材。近年来,学院学生参加国家级的大学生设计竞赛和各类社会实践并多次获奖。在2006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四川赛区的竞赛中,有六名学生获二等奖,六名学生获三等奖,是四川独立学院中唯一获奖的学校;在“和谐中国”全国公益设计比赛中,艺术系一名学生获全国三等奖,九名学生获全国优秀奖;2007年4月,学院学生首次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三名学生分别获得B、C、D组的全国三等奖。学院前几届本、专科毕业生分布于全国各行各业,他们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以良好的就业心态和工作精神获得了社会的认同与赞许,大多已成为用人单位的骨干,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院将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为动力,以稳定为基础,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用质量打造品牌,以创新推动发展,实现学院的第二次跨越,努力把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建成全国一流的独立学院。
二.艺术系简介
学院艺术系创办于2002年,至今已走过了5年的发展历程,现有在校学生近2000人,开设本科专业两个:(1)艺术设计专业(有视觉传达艺术、装饰艺术、装潢艺术、广告设计、动画设计、环境艺术、园林艺术共七个专业方向)、(2)音乐学(现代国际舞蹈)专业,专科专业三个: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每个专业都各具特色且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
艺术系拥有一支事业心强、业务过硬、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40余名。以教授、副教授为学科带头人,优秀的中青年教师为教学基石的师资队伍,教师队伍朝气蓬勃,以老带新,和谐发展。
艺术系硬件设施齐全,现有大画室22间、舞蹈教室2间、多媒体教室1间、COPY室6间、软件机房2个、专业阅览室一间、教师专业工作室3间、专业展厅1间、实习基地3个(写生基地、陶艺基地、模具基地),并配备有投影仪、DV、扫描仪、展示台、打印机等。
艺术系定期举办学生作业汇报展、学生毕业设计展、学生实习展,加强了艺术交流,拓宽艺术视野。艺术系长期与社会企事业单位保持紧密联系,积极了解社会人才需求动态,适时调整专业教学内容,与时代发展相适应,同时,邀请活跃在设计一线的优秀人才到我系兼职上课,让学生充分了解专业动态,拓宽了学生就业渠道。艺术系已有3届毕业学生,就业率均达90%以上,同学毕业后均能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音乐学(现代国际舞蹈)专业采用了订单式培养,定向为有关学校、培训机构输送合格人才。
三.系主任寄语
插上艺术的翅膀,在天空自由的翱翔,书写自己美丽的人生。
四.专业简介
艺术设计专业(本科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艺术设计、创作和研究等方面基本理论、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艺术设计能力较强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英语、计算机基础、美学原理、美术基础(素描、色彩、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摄影、装饰基础、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包装设计、景观设计、广告设计等)。
本专业将根据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情况,在高年级开设视觉传达艺术、装饰艺术、装潢艺术、广告设计、动画设计、环境艺术、园林艺术等专业方向的专业课、学生可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学习。
本专业毕业生能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艺术设计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对艺术的观察、分析和审美能力。
2.具有独立设计和制作艺术作品的能力。
3.能熟练应用计算机设计艺术作品。
4.能顺利阅读英语专业资料,掌握资料查询办法。
5.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能在建筑业、环境设计业、影视业、广告业、景观设计、城镇规划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从事艺术设计、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音乐学(现代国际舞蹈)专业
(本科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现代国际舞蹈表演与教学人才为目的。培养掌握音乐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备音乐、舞蹈表演的能力,能在专业文化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表演、教学、研究及社会性群众文艺活动指导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除国家统一课程外,有英语、音乐基本理论1、2;舞蹈基本功、美学概论、中外舞蹈史、标准舞基础1、2;拉丁舞基础1、2、3;舞蹈教学论、中国舞身韵、作品赏析(音乐、剧目)、舞蹈与音乐结构、舞蹈剧目排练1、2、3、4、舞蹈编导、现代舞蹈等。
本专业毕业生能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音乐学舞蹈的基础知识,对音乐舞蹈具有较强的分析和编排能力。
2、具有独立设计和制作艺术作品的能力。
3、顺利阅读英语专业资料,掌握资料查询办法。
4、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在专业文化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表演、教学、研究及社会性群众文艺活动指导等方面工作。
装潢艺术设计(专科 三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对装潢艺术作品有较强设计能力以及制作能力、且能在广告设计单位、装潢、装饰公司从事有关设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传统纹样、美术基础、雕塑、计算机辅助设计等、以及学校主要特色课程和实验环节。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设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单位从事室内外装潢的设计和装修、展示等方面工作。
装饰艺术设计(专科 三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装饰设计理论基础,同时具备较强的平面、立体、造型能力、掌握装饰艺术专业基础知识和材质表现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装饰色彩、计算机辅助设计、室内设计、人体工程学、饰品设计。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城市规划、建筑规划、室内外装饰等部门从事室内饰品及室内外设计等方面工作。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科 三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一定艺术素养、掌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多角度、多层次综合知识、能够承担视觉形象设计的应用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绘画基础、图案设计、平面构成、色彩构成、专业水粉技法、电脑平面设计、绘画技法表达能力训练、参观实习。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广告公司、电视台、报社等部门从事展示、印刷、广告等方面工作。

五.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科类 层次 学制 计划人数 学费 (元/生·年) 住宿费 (元/生·年) 招生省份
艺术设计 文理兼收 本科 4年 320 12000 1000 四川、北京、内蒙古、黑龙江、浙江、 山东、河南、湖南、重庆、云南
音乐学(现代国际舞蹈) 文理兼收 本科 4年 150 12000 1000 四川、北京、河北、内蒙古、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云南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文理兼收 专科 3年 60 9000 1000 四川
装潢艺术设计 文理兼收 专科 3年 60 9000 1000 四川
装饰艺术设计 文理兼收 专科 3年 60 9000 1000 四川

备注:1、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办公布为准;
2、学费、住宿费为暂定收费标准,如国家进行政策性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七.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的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部编代码为“13672”。
第二条 学院是由四川师范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设立,属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本科院校(称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相关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日常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28-87953080、87953086,传真为028-87953066;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28-87953088;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为www.csdcdxy.com;电子邮箱为csdcdxy@126.com;学院地址:成都市郫县团结镇学院街65号;邮政编码:611745。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 学院招生的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
第八条 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艺术类考生所报考专业属当地省(市、区)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市、区)统考。
省(市、区)没有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科目的,学院将自行组织专业考试。考试科目:1.艺术设计专业:考素描、色彩两科,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2. 音乐学(现代国际舞蹈)专业:考试科目为:面试(目测外形、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本功测试(柔韧度、旋转等技巧展示)、艺术素质(即兴表演)、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可侧重自报专业,自备CD伴奏带),共计4门。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第九条 2008年艺术类招生本科专业有: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装饰设计、装潢艺术、广告设计、环境艺术、动画设计、园林艺术)和音乐学(现代国际舞蹈);专科专业有: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具体分省(市、区)计划以当地省(市、区)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办统一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我院认定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分+文化分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因此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第十四条 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艺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学院招生就业网站(www.csdcdxy.com)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十六条 经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到学院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原单位或街道、乡镇相关证明材料,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入学时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另需缴纳有关教材等费用;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规定,学院学费收费标准为艺术类本科12000元/年,艺术类专科9000元/年。未经学院批准而不缴纳学费等费用的学生不予注册。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标准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为保障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激励学生努力上进,学院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相结合的助学体系。
第二十一条 学生学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毕业时将由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对申请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四川师范大学独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代授予工作实施条例(试行)》规定条件的,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考生填报我院艺术专业,遵照当地省(市、区)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八.咨询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7953080 87953086 87953066(带传真)13981808619 13880701230 13458582857 联系人 胡老师 郭老师 侯老师
学院艺术系办公室:电话028-87953070 13111889109 13880898380 联系人 刘老师 郭老师
学院地址:成都市郫县团结镇学院街65号
邮编:611745
学院网址:www.cdxy.edu.cn 学院招生就业处网址:www.csdcdxy.com
招生办信箱:csdcd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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