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画院创作委员会是院委会领导下的艺术创作指导部门,负责画院艺术创作工作的组织与指导。该部门下设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等十二个绘画创作室、一个书法创作室及一个篆刻创作室。
创作委员会是画院的核心职能部门,坚决执行院委会的各项决策。以不断提高画院的艺术创作水平与艺术成果为根本宗旨,以“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文艺方针路线为指导。其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是:督促、协调、检查、指导各创作室的创作工作;负责年度创作工作计划和课题项目的申报、组织与实施;负责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类展览、研讨、写生等工作的策划、申报、组织和实施;负责部门各项学术讲座、作品观摩、艺术研讨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书画家年度考评标准的制定与初评工作;负责聘用“院外书画家”的初选与推荐工作;负责年度职务性作品、公益性作品及反映重大历史事件性作品交办工作的督促与收集;受院委会委派的其他任务。
近年来,画院成功举办了“爱我中华名家名作大型书画巡回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爱我中华”是画院艺术家创作的永恒主题,它不仅推动了我国文化产业的繁荣,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还表现了画院艺术家矢志不忘热爱祖国,关心百姓疾苦,发扬人道、博爱和奉献的精神,进而推进了中国书画事业的发展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