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热爱祖国热爱党书画大赛征稿启示
 2015-12-11 08:35:51  来源: 中国国画院 官方网站 (www.hy1959.com)

  全国青少年热爱祖国热爱党书画大赛征稿启示
                                        --------央、国字第01期


全国全省市、区教育局,有关学校,青少年宫,文化馆:
  为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培养少年儿童的美术书法兴趣,提高全民族的美学素养,并为了展示各教育机构的艺术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和深化素质教育机制,由中国国画院、中央美术家协会、中央书法家协会、哈佛艺术学院主办,北京千年古韵文化艺术院、国家文化艺术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的全国少儿书画大赛正式启动,面向全国少年儿童征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国画院 中央美术家协会 中央书法家协会 哈佛艺术学院
承办单位:北京千年古韵文化艺术院 国家文化艺术集团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北京琉璃厂官方网站 中国国画院网站
中央美术家协会网站 中央书法家协会网站

二、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中国国画院、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央美术家协会、中央书法家协会专家教授组成。

三、征稿对象:
面向各海内外中小学,幼儿园,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文化宫,文化馆及在社会举办的书画培训机构的学员,按照年龄(按户口本年龄)分为三个组,分别为A组幼儿组(6岁以下),B组少儿组(6-12岁),C组少年组(13-17岁)。

四、参赛主题:
主题、题材、内容不限,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

五、征稿要求:
(一)征稿类别
1、美术类:包括中国画,素描,水粉,水彩,油画,烙画,儿童画,电脑绘画,漫画,版画(拓印画),简笔画,剪纸。
2、书法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
(二)规格要求
绘画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 54×38cm(4开),中国画和书法不超过四尺整张(138×68cm),电脑绘画作品需打印尺寸为A3或A4。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参赛作品的艺术创意和主题表现力为主要参赛标准,同组奖项设置相同。
(一)个人奖
1、参赛者
每组分别各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20名,二等奖80名,三等奖100名,优秀奖若干,将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2、园丁组织者
组织参赛作品在20件以上的辅导教师,将颁发“优秀辅导奖”证书。组织参赛作品在50件以上的辅导教师,将颁发“艺术教育先进个人”奖杯一座,并可推荐加入中国国画院、中央书法家协会、中央美术家协会。
(二)集体奖
组织参赛作品在30件以上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单位”荣誉证书。
组织参赛作品在60件以上的单位,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匾额)。
组织参赛作品在100件以上的单位,授予“中国十佳艺术教育名校”荣誉称号(颁发匾额),并在北京琉璃厂网官方网站大力进行宣传。
组织参赛作品在200件以上的单位,授予“书画艺术人才培训中心”荣誉称号(颁发匾额),并在北京琉璃厂网官方网站大力进行宣传。
获奖的个人或单位均获得由中国国画院、中央美术家协会、中央书法家协会、哈佛艺术学院联合颁发的证书、奖杯或匾额。

七、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已参加过其他比赛或已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2、美术类、书法类作品只接受参赛作品原件,不接受作品复印件,打印件等,参赛作品不需要装裱。
3、如有需要作品退还者,请另行说明并自行承担邮寄费用。
4、每位选手只能限一幅作品,作品背面右下角需注明以下信息的小标签:
(1)作品名称,如需阐述作品的,可另附阐述文字。
(2)参赛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学校,学校地址,班级,辅导老师(注:没有辅导老师的可不写,每幅作品只能填注辅导老师,辅导老师必须是选手所在的学校)。
5、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有收藏、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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