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欲建立各艺术类扶持金鼓励文艺创作



  为繁荣文艺创作,从今年起,文化部将争取建立不同艺术门类的专项创作资金以及人才激励专项资金。这是记者从日前举行的2008年全国艺术创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2008年全国艺术创作座谈会23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文化部副部长陈晓光表示,建立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是政府繁荣文艺创作的重要政策手段之一,即是要通过财政的手段,引导和促进文艺创作的繁荣。

据介绍,目前,文化部设立的国家艺术院团创作专项资金、国家艺术院团演出补助专项资金、国家艺术院团进校园演出专项资金,为国家艺术院团的创作演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此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专项扶持资金,国家昆曲艺术抢救、保护和扶持专项资金,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专项资金以及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资金,为促进全国各省区市的文艺创作和演出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文艺的发展和繁荣。

陈晓光表示,为繁荣文艺创作,文化部今年还要争取建立不同艺术门类的专项创作资金以及人才激励专项资金,鼓励精品力作的创作,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

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反映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将重点扶持;对反映民族团结、讴歌民族和睦的少数民族建设边疆地区题材的作品将加大扶持力度;对一些经过专家论证的优秀创作计划和创意构思,将进行先期投入;对长期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艺术院团,将通过购买服务和给予演出补贴的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陈晓光还要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抓住创作、演出、人才等相关环节,把繁荣文艺创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